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克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克创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则的要求,对安克创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况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
值与增值,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保障
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购买。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
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严格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保证日常经营正常。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有效。
在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优先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
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投资范围内适
当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
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在上述理财产
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
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控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
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能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
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违背股东利益尤其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对象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
及理财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产品及
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提高公司的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且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提升资金使
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一致认
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按照严格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性的
原则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
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并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
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欢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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