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决定自2023年4月起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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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受理群众举报方式
(一)举报受理电话:0351—2418695(白天),0351—7026306(夜间);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二)举报受理邮箱:zfzddcc@126.com
(三)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四)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全省高速公路区域内综合执法方面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3年4月19日